聲請終生啃老!雲林40歲男「要求老父養他到死」 法官一看「身心障礙證明」秒拒絕

雖然說養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但孩子如果已經可以自食其力,或是到了應該要適應社會的年紀,還是繼續希望由家人支出家用,那就會被冠上「啃老族」的稱號,往往也衍生出不少社會議題。近日竟然傳出,有一名男子,居然希望可以「終生啃老」,背後原因曝光引起討論。

圖片來源:《香港01》、《ETtoday》、《東森新聞》



據《ETtoday》報導,雲林一名40歲的簡姓男子,突然向法院聲請,應該要依照每人月消費支出2萬5666元,由父親負擔一半的扶養義務,按月給負該筆扶養費,一直到自己死亡為止,這樣聲請引發眾多網友討論,也讓當地人嘖嘖稱奇,認為怎麼會有人做出這樣的要求?而這家人的境遇也隨之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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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,簡男患有情緒障礙症,並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。其中在2018年~2021年間,因為症狀較為嚴重,加上還要持續治療的關係,沒有辦法工作,因此沒有收入可以維持生活。對此,他便提出這項聲請,希望由爸爸扶養自己一半的每人月消費,一直到自己死亡為止。只是簡父表示,兒子已經40歲,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、生活負責,加上自己現在只剩下每個月1萬4322的勞保金,並且上要照顧87歲高齡、大腸癌、二度中風的老父親,還有支付住院20多年胞弟的住院、尿布等費用,再加上自己的生活開銷,實在是無力再負擔兒子的生活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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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父也透露,兒子多年來對自己、對祖父都很不敬,甚至多次辱罵祖父、將自己趕出家門,還會不斷用電話騷擾。然而多次出庭卻都能如期到場,就算領有障礙證明,但可推測生活並沒有影響。對此,法官認為簡男雖然有身心障礙證明、診斷證明書,但是並不是沒有謀生能力的人,尤其民法規定,扶養的方式如果無法協議,應該由親屬會議訂之;只是簡男的聲請,並沒有提出雙方的協議,因此駁回聲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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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